油漆污水处理中漆雾絮凝剂的用量问题
油漆污水处理中漆雾絮凝剂的用量问题,漆雾絮凝剂分A剂和B剂两个组份,A剂主要来分解油漆的粘性、防止粘附在设备上,B剂则是凝聚漆渣上浮,从而使循环水达到漆水分离的目的。
在使用过程中,漆雾凝聚剂A剂和B剂需搭配使用,一个先加,一个后加,若是同时添加则会影响漆雾凝聚剂的处理效果,而且会浪费成本。
漆雾凝聚剂使用方法
1、在喷漆作业中,一般早上添加漆雾凝聚剂A剂,然后正常的喷漆,待下班前半小时再添加漆雾凝聚剂B剂。
2、A剂加药点在循环水的进水口处,B剂加药点在循环水的出水口处。
3、根据喷漆量以及循环水量的大小,适时调整水性漆漆雾凝聚剂A剂、B剂使用量。
添加漆雾凝聚剂的计算基准:
漆雾凝聚剂A剂:落漆量(指落在水中的油漆量)=1:4-8
漆雾凝聚剂B剂:漆雾凝聚剂A剂=1:1
例如,喷漆量为每天100kg,附着率(是指吸附在对象上的油漆量)为60%,那么添加量的计算为:
落漆量=100(1-60%)=40kg/天
漆雾凝聚剂A剂:40公斤/天×1/4(或1/8)=10~5公斤/天
漆雾凝聚剂B剂:40公斤/天×1/4(或1/8)=10~5公斤/天

计算结果显示,漆雾凝聚剂A剂的使用量一般为10-5kg/天。漆雾凝聚剂B剂的使用量一般为10-5kg/天。但是由于系统与管路中在使用初时,会有残余的漆吸附在上面,故使得用药量可能会较高,但是随着用药使系统与管路中吸附的漆逐渐被清除干净后,使用药量也就随之降低,从而达到稳定。
(本文中出现数据均为一般估算量,仅供参考,具体使用量可根据试验而定。)